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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潇湘晨报
2 p4 l0 I6 D0 Z; J记者 | 郑旭
+ z/ t% i0 ?5 O: F, |近日,有关于 " 辽宁大连一保洁员捡到 2 万现金报警后疑似被开除 " 的消息在网上引发热议。据媒体报道,涉事的辽宁大连紫航海鲜大饭店在其官方视频账号发布的视频中称,是保洁员捡到 2 万元交上来两天以后又想把钱要回去据为己有,还捏造事实。 u$ e% C) U. n9 r- [& h0 F
另当事人宋女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也许是当时报警说把钱交给警方,估计造成误会了。" 但领导确实说过:" 在店里,捡多少钱都归店里管,你有什么资格去报警?/ E% T. |+ b/ e I8 i2 B
辖区派出所对潇湘晨报记者表示,目前在处理,案情需要咨询分局相关部门。$ `% T* H9 y, \&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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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员捡 2 万元后被开除,
9 d5 q- c, d+ U饭店称其想据为己有
/ x5 X8 O' o6 V5 x" |& _) }/ m事情的起因要追溯到大连当地媒体半岛晨报发布的一则新闻。据该报 2 月 14 日报道,宋大姐自去年 8 月份开始在紫航海鲜大饭店工作,负责一楼大厅的保洁服务。1 月 28 日是农历正月初七,也是节后上班的第一天,宋大姐在中午时分清理洗手池附近时,意外发现一个兜子放在地上,里面有两捆百元钞票。她提着兜子来到大厅,喊 " 谁的包啊 ",就餐的客人无人应答,正在巡场的工作人员见状让她先放在前台,于是宋大姐就把钱交到了前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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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几日,宋大姐在与工作人员聊天中得知,仍没有人来询问和认领这笔钱。之后,宋大姐将此事报给了辖区派出所,而紧接着她也因故离开了紫航大饭店。紫航海鲜大饭店工作人员称因为失物的位置存在监控死角,无法主动寻找失主。18 日,一位老人找到该报社,称自己是失主。但当记者陪老人前往饭店时发现:饭店的视频已看不到了,老人也提供不出可以进行核对的细节。钱并没有领成功。/ \1 t2 t& b7 @1 E/ V- Y# _- X& ?
事情的转折出现在 2 月 25 日。有网友发布了一段宋大姐与第三方保洁公司一名女领导对话的音频。女领导表示:" 店里签合同的,给我造成损失工资里扣。" 女领导称,捡到的钱归店里管,宋大姐没有资格报警。随后,女领导表示:" 你现在收拾收拾赶紧走吧,我已经通知饭店你不是我的员工了。"
5 k+ B. y5 Y0 f* E对此,2 月 25 日晚,辽宁大连紫航海鲜大饭店在其官方账号发布视频解释此事。在视频中,辽宁大连紫航海鲜大饭店店长表示,保洁员属于保洁外包公司,关于这 2 万元,宋大姐捡到交上来两天以后,又想把这 2 万元要回去想据为己有。后来饭店和保洁公司负责人商议,钱就放到了派出所。视频中李先生解释为什么没有及时报警将钱交给派出所,是因为店内捡到客人的失物,一般先放店里等客人第二天前来认领,但是这次一直没人来认领。
9 Q2 C: U+ x" k" a: v( X8 b同时,保洁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也表示,并不存在保洁员被开除克扣工资的情况,当天是保洁员自己提出来的离职,有录音为证,当天所有工资全部结清,有转账记录为证,并且不拖欠其一分钱工资。
/ D2 Z2 Y& g3 ?0 M, f4 M( }7 }6 P" d2 月 26 日,潇湘晨报记者发现,紫航海鲜大饭店的官方账号已经将回应的视频删除,其饭店负责人的抖音号也已设置为私密账号无法查看。
" T7 @; g: C$ @4 g当事人称曝光后让她回去上班,
1 }4 C" a' b5 r3 e* _4 `* l饭店收到一堆差评
$ e4 E* W5 r; q% c( O3 H2 月 26 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上辖区派出所表示,目前案件正在处理,具体要联系分局了解情况。" 分局也知道了。" 工作人员说。+ V* }4 D; q- A# w# r& V( a+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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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i1 J- n/ I- T( A! r9 x涉事饭店的工作人员对潇湘晨报记者表示:" 此事已经交由警方处理。" 随后就挂断了电话。
: `1 y& n9 B4 \+ T: d2 月 26 日,宋大姐回应媒体时出具了一段报警录音。录音中称,自己不想让钱放在店里,想把这笔钱交给警方,帮忙找失主。于是找店里要了,但饭店不给。" 对于饭店称她想把钱 " 据为己有 " 的说法,宋大姐解释称:" 也许是当时报警说把钱交给警方,估计造成误会了。"
2 }, e% F/ e7 F) C( ?$ u5 i关于离职,宋大姐表示,报警当天领导就把她给开除了。语音中对方告诉她,自己与饭店是签合同的,造成损失要从宋大姐的工资里扣,并称:" 在店里,捡多少钱都归店里管,你有什么资格去报警?你捡东西上交完就完事,跟你有关系吗?你还挺正义。" 据悉,这些天来,这位领导也在联系宋大姐,打电话、发信息,问她愿不愿意回来干,如果愿意还是可以回来。3 a \0 q0 A! P/ A+ \/ u/ s
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事情被曝光后,该饭店也收到了很多一星差评,其中不乏许多恶意贬低的言语。
( x% X i& l0 g E; J律师:
- Z* I4 Q2 O {, S& s捡到东西报警并归还失主是义务
/ U* M4 ]9 H2 K此事的关键集中在女领导的说辞和宋大姐的权益上。那么,交上的钱是应该交由公司,还是当事人也能报警呢?* S+ Y$ w* e3 c!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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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8 _) z( L, H; M0 }! m( e8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告诉潇湘晨报记者,《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该归还失主,或者转交给公安机关处理。也就是说,捡到东西报警或将其归还失主是公民的义务。公司如果是因为宋大姐想要报警把钱还给失主,拿 " 捡东西上交 " 的说法开除宋大姐,是没有道理的,有违反《劳动法》的嫌疑。" 即便是有合同规定,捡到东西需上交,那饭店也不能因为员工捡到东西选择报警但不上交就开除员工。" 刘明说。
^" `1 X! g3 p/ Y% G: D但宋大姐在两天后发现无人认领就找饭店把钱要回给派出所的行为,刘明表示也有些不妥。" 毕竟此时公司还在处理中,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公司想私吞,那你可以报警。" 刘明告诉记者,也许宋大姐有个更好的处理方法,就是在和饭店协商好后一起报警,而不是把钱要回去报警。; d7 t4 `" d1 D! P1 v
" 但报警是每个公民的权力,用工单位也不可以因为报警辞退员工。" 与此同时刘明还表示,如果宋大姐想要把 2 万元占为己有,则构成不当得利,严重还可能构成犯罪。同时在网上发布消息称饭店想把钱 " 占据 ",如果消息是假的,那就可能涉嫌侵犯饭店的信誉,也得承担法律责任。6 S8 m# ?8 N: m
26 日 14 时,大连市西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近日,我们注意到网上涉紫航海鲜大饭店相关舆情,西岗区市场监管等部门已经介入,相关情况正在调查之中,调查结果适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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