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原标题: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河南省豫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Y: v* y- C9 s
. s# M8 ^& p( Z+ w8 D& L2 h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Z/ y4 k, r& U
重要内容提示:
- S$ a8 W' ]% P ` ● 被担保人:河南省豫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
$ g$ e; Z) \0 E B! y ●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8,600万元0 ]0 j! `$ e7 x3 ]' j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y2 g9 |' o! k: U5 I$ P"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 u" R+ m i! |, K& i$ n 一、担保情况概述2 s [+ ^' D+ C" U" e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6日、2023年2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河南省豫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南省豫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南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3,569万元担保。详情请参见公司2023年2月7日、2023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 P: J3 `' u. n. y. Z1 t% N9 z' j: O 近日,豫南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信阳分行”或“甲方”)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借款期限15年。为保证上述债权实现,公司与工商银行信阳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对主合同项下豫南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 ^" C. ^9 R6 ~3 v3 f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f, R; l' Z& s# H+ u/ F7 A1 m, t
公司名称:河南省豫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
5 m2 ^! L8 ?, f: g: A 注册资本:人民币82,000万元: c* c. S4 e: J5 Z
法定代表人:武海波
8 b c3 j- g2 g6 f 成立日期:2003年8月8日
4 v' _+ |. X7 ?# _ 注册地址:信阳市新县将军路艾洼第1-3层一号
7 Q" S/ v8 ?5 B0 P* z: N 经营范围:对高速公路、桥梁、涵道的投资、经营、管理
2 W @- a" |6 |' M( P# W0 J; `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l2 M, @) ~# x( A6 d5 z- o' ?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m7 ?' V7 C: O+ z* | Z5 b1 g 单位:元7 Y$ p% O3 r3 i$ }, X. ~3 d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h6 f8 Q1 \# A4 `- V ]- h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
- O5 U2 U1 v+ f 2.保证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 L+ [0 F" |+ ~2 E- ]* c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 z; D; }! t; {7 S# c, T 4.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T. \* E0 X3 c h) ?2 ^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 j8 t A7 r3 w7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T5 { j) D% F) Q4 e% h. A H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综合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拥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
4 k, P7 i& |, V; R6 }: F3 r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y, F& X4 d u' W2 W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及已审批但尚未签订合同的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38,4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72%;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3,875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3 G9 h0 X' M4 |
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湖北大广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广北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2,500万元,其中已签订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包括:(1)已向工商银行麻城支行对大广北公司提供人民币48,000万元担保,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2,625万元;(2)已向兴业银行武汉分行对大广北公司提供人民币12,000万元担保,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850万元。
/ i. H1 t5 O7 `) P 2.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豫南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43,569万元,其中已签订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89,571万元,包括:(1)已向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对豫南公司提供人民币50,000万元担保,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860万元;(2)已向建设银行信阳分行对豫南公司提供人民币105,000万元担保,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3,569万元;(3)已向工商银行信阳分行对豫南公司提供人民币34,571万元担保,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171万元。& i; ~) Y+ q! A
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湖北楚天鄂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东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420万元,其中已签订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800万元,包括:已向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对鄂东公司提供人民币10,800万元担保,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800万元。
& T$ P0 l+ q8 A/ h3 T: x2 h 特此公告。
6 P1 M l3 v R* T& d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8 j: v6 t0 f5 @) L
2023年3月14日
& X0 I; i0 s- x 本版导读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