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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女员工因给客人倒水太满被公司辞退?多方回应) i" z$ [6 }2 t; \
近日,山西太原一女子称,她因给客人倒水太满,未过完试用期就被公司提前解雇。( k/ A$ Q+ ^. c5 P0 y
1 k+ R: m+ Q& R 公司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受访者供图), M4 j+ {/ ]8 |8 _7 g7 t, ~5 Y
3月14日,李雅向记者介绍,她于今年2月23日入职山西卓育云教育有限公司,工作岗位为综合文秘,试用期六个月。3月10日,她收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理由是: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未按单位培训要求履行工作岗位职责。2 Y; I; y* d& J3 j. F# O
对于上述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李雅并不认可,认为公司没有给出合理、明确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属于公司单方行为。她称,在收到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当日,自己就被踢出工作群,没有任何赔偿,工资也未结算。% _* i4 T5 ^+ y7 ]1 _7 P3 C
7 ~$ t+ A! Q1 K 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当天被踢出群聊(受访者供图)
) P# g" B6 Y+ N/ F4 A& b, l 招聘信息显示,该公司的综合文秘岗位的工资为4000元~6000元。
6 v" Q# O2 X& T! H2 Q- p1 X 在李雅提供的一段音频中,上述公司一位主管告知李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真实原因是,前一日在接待来访客人时,她给客人杯中倒的茶水太满,致使客人不高兴,这会让客人质疑公司的水平。
, K/ T2 |. o% w# _9 p& C 该主管称,公司要求综合文秘有行政接待的职责,需要具备商务礼仪的能力。之前公司有关人员对李雅做过培训,接待客人时的商务礼仪却未达标。接待时倒水太满导致客人不高兴,反映出来的不是工作能力问题,而是工作态度有问题。
+ K b. L7 ?; M: c) \ 李雅对公司以“给客人倒水太满”为由解雇自己不予认可,并称入职后公司未对她进行专业培训。5 e: _+ C, x) v7 D7 k1 t
据李雅描述,当天来了7位客户,是太原市某中学的一个校长、外加6个老师。整个会议期间,都由李雅负责茶水。中途在给一个老师倒茶水时,倒得稍微多了一点,水面离茶杯口有1~2厘米。总经理见后进行了提醒,之后倒的茶都很合适,只有那一杯倒的稍微多了点。- i6 ` ^5 t9 z. }
第二天早晨8点多,公司人事主管告诉李雅认为她不适合这个工作。& q' O5 y+ R- B. I9 w$ B1 |
" ]" G3 }% K% t" q: b, R1 N 3月9日,涉事公司接待客人(知情人供图)) w# }! P1 y- I! H2 m* D% q
李雅称3月10日辞退之后公司便没再联系过她。但3月13日财务主管有询问之前没花完的费用问题,让她把剩下的50多块钱还回去。
! r: s! T3 Q: V& H! O 工资方面,公司的人口头答应4月20日给,但李雅希望公司立即结清之前的工资并赔偿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同时也要求公司不让他删除视频。
% e( h f9 f9 y" q+ N4 z 3月14日,记者就此事致电山西卓育云教育有限公司多个公开电话及负责人电话,未正面回应。此前,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回应媒体表示,“该走啥程序走啥程序,我们并不了解详情。”
$ u% ^8 t$ \( w% {0 A6 r. y5 l: { 目前,李雅已将此事投诉到了太原市万柏林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填完投诉表,工作人员让我等通知。”接下来,她会继续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其合法权益。
# \( M/ h3 e+ Q; F" T. ] 记者联系了太原市万柏林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称,13日已收到当事人反映的信息,在走正常流程,还未确定是否立案,下周一或周二会有进展。“严格依法来办,会联系公司,看承办人的工作需要,该去现场就会去公司。现在不能给出评判,我们都要核实清楚才能做出决定。”他进一步说。
/ q" D E |; h9 a/ D 3月14日,
: q3 G) ~/ ~2 G, O) x" U 话题#员工因给客户倒水太满被开除#
& D/ c* ~) F6 R4 ? 也登上了微博热搜/ V0 @1 c. B; m2 e
引发网友广泛讨论
! b; h% S8 E; y; A: ? 有人认为辞退可以
# A m. ]/ p5 X4 ~( L) _ 但工资必须结清1 [& d0 H8 _+ p
有人指责公司1 r" I6 x6 ~5 m% x; Y3 n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 _& v3 d. O4 z/ U P
! M7 X, Y+ V5 h5 } 也有人表示当事人确实没弄懂; q' n3 k3 T+ d3 p0 r
基本的社交礼仪
! L( h k; ^) X6 K3 S 6 S, K. b0 P3 Z) b3 i' X, T$ J, J* a
试用期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7 F* ~9 y) z( D- ^( B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要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用人单位应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 F; W& C z) O: b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F z) e" q4 e: A$ I6 ] 对此,你怎么看?
+ L( l6 B- Z. ` N; k (来源:中国青年报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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