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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唐山撞船致5人死亡案船主被控故意杀人,此前曾定为交通肇事; |$ S1 b! G6 q" i
故意杀人罪,这是唐山船主王瑞鹏被秦皇岛市检察院指控的罪名。2023年4月7日,此案在河北秦皇岛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在此之前,王瑞鹏曾被海港区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起诉。 % R# X- y. C# l* y) Q
这是一起涉及5名船员死亡的海上刑事案件,2019年12月发生在渤海的唐山市滦南海域。辽宁船主李洪军驾驶的渔船遭到王瑞鹏所驾船只的撞碰后侧翻,当场造成1人死亡、4人失踪(后来均被法院宣告死亡)。 0 q' U( q/ P l7 l) w
事发后,唐山海警局介入调查,此案被定性为“交通肇事”案。秦皇岛市海港区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将王瑞鹏起诉至海港区法院。2020年6月,李洪军在网上实名举报此案引发舆论关注。当年7月,此案改变管辖,由秦皇岛市中级法院审判。
9 J' B' Q% b* a: q 此次秦皇岛市检察院起诉王瑞鹏的罪名,由之前的“交通肇事”改为“故意杀人”。死者家属此前获得赔偿后撤诉,李洪军则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4 a2 r3 I6 d! J. H# } 4月7日,秦皇岛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当天下午庭审结束,法官未当庭宣判。 Y; T% a- ~$ P ~- p! g0 P0 _
渔船海上被撞致5人死亡,海警调查认定“交通肇事”
* P. L; a5 i3 n) P1 P8 p! T 李洪军那艘“冀昌渔06092”号木质渔船,当年从海上打捞上来后,一直搁置在唐山海域嘴东码头的坞道上,至今已三年多了。船身多处受损,驾驶舱已经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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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 J4 T# s" o 出事后被打捞上来的“冀昌渔06092”号渔船。
6 w/ X- b4 e+ F+ e$ r: @ 1974年出生的李洪军是辽宁省营口市的渔民。2014年,他花120万元从别人手上买下“冀昌渔06092”号渔船,办理了《渔业捕捞许可证》。 5 b' W. {+ V9 M+ [
2019年11月,李洪军和他雇请的5名船员从营口出发,驾驶“冀昌渔06092”号驶向河北唐山的曹妃甸海域,捕捞目标是海底泥土里的白蚬子。 : D! |0 {) k; o" w. ^4 D
李洪军告诉澎湃新闻,2019年12月12日晚上7点左右,他的船驶入唐山市滦南县海域,由于潮位太低不便返港,便停在水面等潮。
7 ?# [1 _) \8 O0 F “我的船在水上漂着,熄火了。”李洪军回忆,当时天色已暗,他和船员们围着火炉烤地瓜吃。离他们不远处,有一条木质渔船在“起地笼”(收网具)。突然,这条渔船后面的一条钢壳渔船快速驶来,很快靠近李洪军的“冀昌渔06092”号。 ' E( g0 U8 J7 K) V, F
“对面船上几个人开口就骂,向我们砸酒瓶,然后掉转船头向我的船尾撞来。”李洪军说,当时他慌了,赶紧开船就跑,“对方的船是个‘大钢壳’,我估摸着(可载重)七八十吨。我的是二三十吨的木船,差太悬殊了。” 2 x h+ s' ~5 x# @
李洪军回忆,当时他看到前方海面停着一艘钢壳大渔船,便驾船过去绕着大船转圈,以寻求掩体保护,后面的那艘船也绕圈追赶。“绕到第三圈的时候,他的船头撞到了我的船尾。”李洪军说,被他当作掩体的大渔船没多久开走了,他只好驾船往码头方向行驶,而后面的船仍紧追不舍。约5分钟后,他发现船后右边多了一艘稍小些的钢壳船。
4 | T. \( z& v- D3 N “两条船,一左一右两边夹我,没法逃了。”李洪军记得,当时“大钢壳”船追上来又撞了三次,“后来一直顶着我的船尾,我要左满舵的时候发现船舵失灵,一下子往左边翻了……” $ J- J x0 }2 H$ j& ~* m'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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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军的渔船侧翻后,在海面露出部分船底。 本文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j6 [' A+ d' ~8 a, I0 ` 渔船侧翻下沉后,李洪军挣扎着从驾驶舱的窗户爬出去,浮出水面后发现船底朝上,其他船员不见踪影。他泡在海水里,筋疲力尽,几乎要绝望的时候,海面驶来的一艘大连渔船向他抛来救命的绳索。 + P1 N- K1 s0 k t! ?9 A, A
事发七天后,李洪军的“冀昌渔06092”号渔船被打捞上来。船的后舱发现一具遗体——经辨认是船员吴锔柱。另外四名船员马洪亮、张显、秦世栋、张金宝都失踪了。2021年4月,失踪船员由天津海事法院宣告死亡。
`/ G5 e/ N/ q 李洪军成为“冀昌渔06092”号出事时唯一的幸存者。他后来了解到,当时撞击他渔船的是“钢壳”船“冀滦渔140”号,驾船的船主叫王瑞鹏,是唐山市滦南县人。 ( S/ \, ^+ E) [: D1 h7 Q/ f7 j' z
“我从来不认识他。他说他在那片海域下笼子(网具)了。我的船当时停着等潮,没有招你惹你呀。”李洪军说。 3 X$ f: P& s% c! T7 r2 s
事发后,唐山海警局介入调查,此案被定性为“交通肇事案”。王瑞鹏被海警部门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刑拘。
# Y1 L- a' R7 [9 ^0 T Y 实名举报后案件管辖提级,涉事船主被控故意杀人罪6 S: Y3 ?8 R% y2 E4 p' U
此案被当地海警部门称为“12.12交通肇事案”。针对渔船侧翻的原因,2020年1月,唐山海警局向当事人下达了《鉴定意见通知书》。 5 d/ u9 ^8 k& t; z2 D8 Y0 m
上述鉴定意见认为,“冀昌渔06092”木质渔船侧翻有三个原因:1、该船轮改装后稳性不足;2、“冀滦渔140”轮按压其船尾导致产生较大的横摇;3、翻沉前船轮左满舵进一步加剧轮向左横摇。
6 g" n |- |! d; o' n3 j$ k" b 李洪军不服该鉴定意见,申请重新鉴定,未获得唐山海警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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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相关部门对这起“交通肇事案”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部分)。3 T5 L+ o8 m5 R" {
2020年9月,河北省渔政渔港管理局作出《12.12交通肇事案事故责任认定书》。该认定书的结论为:“冀滦渔140”船未遵守有关海上交通安全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导致“冀昌渔06092”船翻沉的主要原因,应负主要责任;“冀昌渔06092”船负次要责任。
9 G6 o1 S1 V- _1 h4 B3 G 此案侦查终结后,由秦皇岛市海港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海港区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被告人王瑞鹏起诉至海港区人民法院。李洪军和死者家属则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 T4 ^6 d6 d7 e: v9 q: ], B
在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中,原告人李洪军在案由“交通肇事损害赔偿”的后面,用括号补上一行字:“实际应为故意杀人罪”。
' m1 b& q4 x8 {# C8 z1 |* f “他三次四次故意来撞我,明摆着要置我于死地,怎么是交通肇事呢?”李洪军说。 0 m, T7 a( A8 [7 z
0 d7 |+ Q% u, n: | 2022年6月,在网上实名举报的李洪军。视频截图7 r- D, u) a$ N0 F7 L3 k
2022年6月12日,李洪军在网络视频中实名举报唐山“海霸”袭击其渔船造成5人死亡。
* o3 y; A" v4 |" r 此时距案发时间,已过去两年半。秦皇岛市海港区检察院对此案以交通肇事案起诉,海港区法院尚未开庭审理。
3 v8 H0 M# g2 c/ _' Y/ y 李洪军在网上实名举报的第二天,澎湃新闻记者曾联系唐山海警局。该局工作人员当时表示,正对相关案情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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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9 R8 y L k9 R% X4 x. \ 此案改变管辖后由秦皇岛中院审判。
; q `, N- _5 l R3 u3 h1 x 2022年7月,此案的办案单位提级。根据秦皇岛市中级法院《改变管辖决定书》,此案由海港区法院移交至秦皇岛中院审判。审查起诉的检察机关,也由海港区检察院改为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
) Z M# `7 C0 y D- R 秦皇岛市检察院经过审查,对此案提起公诉。此案唯一的被告人、1986年出生的王瑞鹏,被起诉的罪名由此前的“交通肇事罪”,变更为“故意杀人罪”。 9 C4 o- W: Z) S: ]# A- A
案件审理过程中,本案死者家属在获得数十万元不等的赔偿后,均撤诉并出具刑事谅解书。李洪军仍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严惩被告人,并判其承担船只损失等赔偿责任。 & q& \4 F$ v0 W% }
在4月7日的法院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王瑞鹏的刑事责任。据多名参加庭审的人士介绍,王瑞鹏在法庭上向死者家属和李洪军道歉,愿意接受民事部分调解,但否认故意杀人;其辩护人提出:此案系“交通肇事”案件,王瑞鹏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 a- x, i: s' e4 E0 Q0 S; `2 r, w 4月7日下午庭审结束,法院将择期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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