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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员 陈思
! D P; }/ [( ~ C% [爱心,无法抵偿法律后果。
( A' J3 W% e( v/ e1 ~9 Y/ d近日,西安阎良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流浪狗咬人案,判决长期投喂流浪狗的徐某,需要赔偿伤者医药费 3243 元。. h; \. f+ B9 _! E
好心投喂流浪狗还有错了?有人情感上接受不了,甚至认为这个判决要伤太多爱心人士的心,这类判决,会催生流浪狗不敢喂的恶果。& S. i# n: f-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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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y7 Q" i" f情感判断,代替不了法律判决。
! a. m: Z1 p1 R# D$ k4 Y如果长期投喂流浪狗者,不用因狗子咬人承担责任。那是不是以后所有将狗散养在外的人,都可以宣称自己家的狗是流浪的,以此逃避法律责任了呢?' _, i2 A( e2 x- h0 ]0 u0 [
法律,不可能留下这么大的 "BUG"。* I6 n9 z/ ] W+ Z- `
并且该案中的 " 长期投喂 " 字眼很重要。长期投喂,会让流浪狗长期滞留某地、并圈占领地,容易对其他居民造成安全隐患。且 " 饱暖思淫欲 " 的流浪狗,更有精力去繁殖下一代,也会间接导致流浪狗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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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流浪狗的问题,最好办法还是规范投喂行为,以收养、绝育、救治伤病为主。其实,流浪狗咬人的问题,错不在狗在人。如果不是原主人弃养或遗失,又有哪一个伴侣宠物愿意在外流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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