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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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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P9 z7 |% K6 B- J6 e" F: c3 E+ h |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z; r. S! U1 `3 e0 T* N( [ 重要内容提示:
- A( y3 Y4 e9 X) z# K ●委托理财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5 m- h6 q7 U% U T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万元
' z7 q( z7 n( ~- w5 g W# o9 Z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230408 产品
! q/ z6 Y6 |5 [0 X, K ●委托理财期限:245天
6 ]1 V# g, ^4 x' d9 G$ s ●履行审议的程序: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龙集团”)于 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合计人民币2.3亿元(含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4 S: k& ?( i, h4 @ W u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6 H0 X' ?# w6 Q
(一)委托理财目的! E& @' D7 T3 G6 U; h; P2 \' z7 p
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d& R! N j* j
(二)资金来源
& O8 b" I! g( O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 U: _* ^# [- g% C0 x/ S2 y- O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 \6 k" ]5 ?$ B7 V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74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2.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4,370,200.00元,扣除各项新股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1,510,696.7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5日出具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9号)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3 ]0 v3 e! E9 x' T7 |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1 ~7 f! @- u9 `1 @& O! p" N1 d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 |9 I- W0 Z" P/ N+ y! T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g8 N1 Q' P( p) `$ n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1 ^2 [2 C8 `1 D0 e; K2 q6 t: x) A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5 P/ E2 w! K M. A$ T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P8 V e% W" {0 F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 \4 w& M8 H& G, |) \ (三)风险控制分析
7 }+ ~/ \0 l3 W0 \/ Y) U8 A4 [ 在产品有效期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与产品发行机构进行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加强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力度,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w$ ?' `# L& Y1 W- h& @3 u$ j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 s3 L" A* e- \, P) B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O. a* u3 a, A1 t8 K7 {! G)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n4 k4 s- E- Y" e) y 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企业,证券代码:002142。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9 d- L3 W/ D' C8 u (二)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 i# q& j! B0 S c y) G' g+ x 董事会经过调查认为,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提供机构宁波银行,主营业务正常稳定,盈利能力、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符合对理财产品发行机构的选择标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M& q. f/ P0 F: } F; p
四、对公司的影响
2 Z' S* v/ q: c" Y6 {7 G$ p (一)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Q" a) @! I) ~5 v4 L
单位:万元
) \4 b3 V/ u. @- F$ f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6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5.00%,占公司最近一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4.72%,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2 p1 p( t" d9 F8 o* t" [' @ (二)对公司的影响
- H& k% F' m6 `9 h4 w; s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D, ^9 w6 M2 D
五、风险提示
; K( N; z7 R% r* O- Y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选择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委托理财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无法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i2 I/ v, [5 s6 {2 w* P4 E+ ]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0 d2 G- @/ L8 M$ j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合计人民币2.3亿元(含2.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根据上述会议决策执行。7 L4 p/ C) X3 t- ?" Q5 L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 ]2 y/ G4 p2 E- ], T' f 金额:万元9 p# V* A* b1 ]- [6 [( O4 j' p
特此公告。! Q" z5 }0 r- C A& Y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8 @- s' ^5 c; B6 o 董事会
1 d& C; S) L, }- B5 K 2023年2月22日
3 @. O5 v4 _7 ]9 I, y 本版导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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