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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美国有人对大疆下黑手了,事情很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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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疆无人机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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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3 I) |: c1 R" R5 q全球无人机哪家强?: [6 ~+ x2 D1 |$ O* B
毫无疑问是大疆!
4 m4 W1 E6 s$ S; r+ ^. \( l在民用无人机领域,中国走在世界的前列;而大疆,则走在中国和世界的最前列。, l* R3 L5 j* }' g7 ^; o
但就是这样的领军企业,美国有人最近下了黑手。
" b: Y! ^$ r4 A7 E) T9 M还不是我们熟悉的长臂管辖,而是更狡诈的专利手段。( @8 H N) t& K; T1 B9 G" Q% |2 {% x
今年4月21日,美国德克萨斯州韦科市联邦陪审团作出裁定,大疆生产的无人机,侵害了美国德事隆(extron Innovations)公司的两项专利,需赔偿2.79亿美元(约合20亿元人民币)。! J; j; f" l6 m- z4 X! ?8 u" _
一把,就是20个亿人民币。
5 S0 x/ V; j, q! X2 Z" j6 b# W够狠吧!9 Y# b# d! J8 v+ A% W" Z- l
但这还不是全部,据悉还有几项专利官司在酝酿中,不排除又是同样的套路,同样的结果。
: W7 |9 d, o8 ^; ]. V德事隆是谁?+ `5 p. P, {( a
做到世界第一的大疆,真剽窃了德事隆的专利了吗?
6 P2 _+ E1 u8 l( x事情真没有那么简单。
8 k( r' `" v& h P6 A- ^) `看德事隆自己的材料,这是一家市值117亿美元的多产业集团公司,旗下33,000多员工遍布全球,在中国也有不少业务。
4 e5 M$ E9 ]* \4 g8 H# A说起来,德事隆1923年在美国以消费纺织品起家,后来通过各种收购,建立了多产业集团企业。1960年,德事隆以3200万美元,收购财务陷入困境贝尔直升机公司(Bell Helicopter),转型成为一个军工企业。; e2 T* |* ~7 f& u) y% m
请记住,这是一个多元化跨国企业,但主要产品是军工。/ f( z. ]; o; D- `$ i0 L
这次诉讼的两项专利,一项是德事隆公司2004年申请,并在2011年被批准的“远程跟踪控制技术”(专利号US8,014,909);另一项是德事隆公司2011年提出申请,并在2015年被批准“飞机自动悬停控制技术”(专利号US9,162,752)。. ?8 u( e( L! v$ ?
据悉,2019年,德事隆还曾联系大疆,有意将相关专利出售给大疆,但大疆认为,自己早就有了自主研发的技术,而且,两者专利没有相关性,因此自然就没有下文。8 q8 `; C% t# f
然后就是官司了。& o1 W% K9 t% \' H: y
2021年德事隆将大疆告上美国法院,要求大疆支付3.67亿美元(约合25亿元人民币)的赔偿。最终,一番法庭诉讼后,也就有了不久前近20亿人民币的赔偿。
, \0 K5 [) F8 a2 }5 h' s这样的判决,自然大疆强烈喊冤。
# n7 B. @# ~3 P/ }& ^- L% _: t8 N在一份声明中,大疆明确将继续上诉,“大疆不认同此次陪审团的判断。大疆的产品没有使用德事隆的技术,对方是一家军用直升机公司,而我们是一家民用无人机公司,完全不是一类产品……”6 _& X+ w4 U" Q&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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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疆无人机 资料图2 H7 L7 i V# }; D
(二)$ Q' j3 @* P3 V
我不是相关领域的专家,但看材料,大疆确实很委屈。
$ n7 M. x2 F6 z9 {1 P. A) i7 U; C7 s第一,两家公司,技术有着根本性的差别。
& \; `( O- j/ l1 t( y7 W毕竟,德事隆主要从事军战斗机的设计制造,而后也偏重在军用直升机领域。而大疆是民用无人机领域,领域明显不同。7 `, U4 D: P4 g2 K n8 w8 a
比如悬停技术,大疆和德事隆的技术,路径就不大一样。按照一些专家的看法,德事隆公司的悬停技术,悬停过程中需要飞行员的操作,通过控制机械和液压系统来控制飞机;而大疆无人机的自动悬停功能,只需通过手里的遥控器操作即可实现。# T `/ F: R2 z
作为全球民用无人机的领导者,大疆牢牢掌握着这一领域的核心技术,并在全球拥有超过8,000项专利。
2 }3 X; q6 s1 m) T' E' D0 D; T$ U" b# N按照一些业内人士的说法,正因为在民用无人机领域,美国没有公司可对大疆发起有威胁的专利诉讼,因而转向军用飞机科技领域寻找机会。德事隆的做法,就是一个例子。
4 i! V( k$ S: c" r第二,从时间点看,德事隆专利站不住脚。9 e* ^8 n& C/ p: x0 U, n5 L; ]" y
大疆很委屈的一点,就是自己明明技术在前面。
7 `! I" {7 l) r比如,“自动悬停控制”,德事隆公司2011年7月14日提出申请,2015年10月19日获得批准。
! ?! o" k0 Z; s a而早在2009年,大疆公司在其XP3.1飞控系统中,就公开使用了德事隆公司声称侵权的悬停控制技术,比德事隆提出专利申请的时间,还早了有两年。2 k$ u% d1 i; m5 o4 s4 _5 S
后来申请的专利,要求早使用该技术的公司,赔偿相关损失。显然,这样的专利侵权,在事实上缺乏合理依据。 t. K# g" ` ^* A, C5 g" ^
第三,德事隆的专利,不具备创新性和有效性。
; U7 B) E( s4 ]8 E g更要看到,德事隆申请的两项专利,还并不是两个已用于实践的现成技术,而是两篇出自前贝尔公司工程师之手的科研文章,主要用于学术理论目的。
9 z4 y% G5 i5 ]; q: W这两项技术,在中美两国的学术期刊也经常有讨论。3 b/ B9 Z' h$ K6 h
也就是说,不管是德事隆还是贝尔,都不曾基于这两项专利基础上,量产过任何消费级的民用无人机。
2 [0 G$ W6 x9 q# G2 u事实上,从专利角度来看,这两项技术在申请专利之前已经成为现有技术,并不存在任何可专利的内容,专利应是无效的。+ ~& u) {3 P" V0 J: W- U3 f( W
但为什么德事隆还是要发起诉讼?
+ J! H9 [0 d+ q/ A1 m, I! r! `原因不得而知,但不容回避的一点,就是一些西方人喜欢用的专利陷阱。
, q4 n5 j! t6 T) P' t$ R即通过恶意申请获取他人技术相关的专利,并以此为基础进行诉讼或索赔的行为,目的是为了阻碍、排除竞争对手,获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或市场优势。
! `6 M" J3 R1 M8 S1 C1 c" u% h同时,德事隆还利用了美国国内现在的反华情绪,在大疆身上泼脏水,然后引导陪审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裁决。
3 q3 ^ g0 y& O比如,在专利庭审中,德事隆一直强调大疆是一家中国公司,还被美国列入出口管制黑名单等与案件无关的信息,按照一些观察人士的话说,就是希望煽动和利用反华情绪,争取到对自己有利的判决结果。9 @& _* D: R8 H4 \: L
美国法制评论媒体《法律之上》(ABOVE THE LAW),在一篇文章中就指出:“虽然很难准确知道,这些信息对陪审团产生了多大影响,但一家美国军方批准的著名军用物资供应商,和一家被列入美国政府禁令名单的中国公司,这样的对比,还是会很大程度上影响陪审团在此案中的观点。”
" D7 G3 V3 Q9 O; z" r这样的操弄,大疆自然输得心不服口不服!1 h% _0 T% t a; }' m0 R
还是那句话,你发展强大了,你有了全球影响力,你就成了美国某些人的眼中钉。 b* S+ v6 m6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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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1 o, w* f& E u4 Y0 W美国山姆大叔 漫画图
/ k0 ?: r# ^! x# `% g6 }( s+ t(三)
6 a' I: q( n! G- `% k值得警惕的是,这只是美国对大疆下黑手的第一步,不排除德事隆等其他公司,借助其他的所谓专利,继续对大疆下手。8 j5 Y t- W+ L/ x+ z. t9 x- P" {8 j
同时,也不排除其他美国公司,借助这种方式,对中国企业展开恶意狙击。6 u% D+ K% m+ Y, r
如果中国企业服从裁决,那意味着巨额的赔偿,甚至失去相关的市场。如果中国企业不服从裁决,不作出巨额赔偿,那美国可能对中国企业施加更严厉的制裁,乃至全球的“长臂管辖”和绞杀。
) C3 r/ _$ ]3 ?; h坦率地说,大疆输掉了官司,可能也确实大意了,认为美国是法治社会,哪知道还能搞出这样一出?
8 P4 s R" B: z) y怎么办?* J% h0 p8 Y$ Y5 M3 V# W+ `
完全我的个人看法。/ X* P _% {1 O0 f3 e" |! R, W
1,上诉,坚决上诉。1 U% z9 m4 c" \9 W- E
大疆这次必须打起十二分的精神,聘请更精干的律师,坚决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忍气吞声,只能助长对方的得寸进尺;主动进攻,才能让对方不敢过于嚣张。我们不能完全相信美国法律,但还是必须穷尽自己的所有手段。! i& }! X5 r7 J; u- _, H' w
2,不能默不作声,也要争取舆论支持。
! o1 \+ f5 c6 k1 k! Q虽然美国的舆论风向,我们也是知道的。但这样明显的证据,美国陪审团视而不见,还是让人震惊。这也提醒我们,不管是大疆,还是华为,还是其他中国企业和机构,必须切实要加强外宣工作,至少要让美国舆论知道,他们蒙受的不白之冤。0 b" U% R3 V% x! a& n2 |% c
不指望美国人支持我们,但至少也让全世界看到,美国有些人的两面嘴脸。6 f9 d2 f" j: p6 E6 J% g
3,采取手段,进行法律博弈。
& g8 @) E+ ~9 u3 e5 p美国有美国的法院,但中国也有中国的法律。我觉得,如果美国法庭这样枉法,那中国法律就应该站出来伸张正义。
/ Z- Z9 L' |" j- Y" P华为就干过一件比较漂亮的事情。此前,IDC拟授权给华为的专利许可费,远远高于苹果、三星等公司。当华为不接受时,IDC将华为起诉至美国特拉华州法院,并向美国国际贸委会(ITC)起诉,称华为侵犯其7项标准必要专利,请求对华为启动“337调查”,并禁止华为制造、销售、进口相关产品……
6 A0 U! T7 c9 \华为也没客气,当即将IDC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IDC违背了其承诺的义务,请求法院判令其按照“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原则,确定IDC就其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华为的许可费率或费率范围。
) S/ ^0 K& p; }, o0 f最终,深圳中院裁定,美国IDC公司构成垄断,须赔偿华为公司2000万元。IDC不服,上诉至广东高院。后者于2013年10月作出终审,基本维持了一审的裁决。2 v& b5 a- |8 _7 _+ R6 ]' d1 {
后来,又经过一系列的博弈,华为和IDC最终达成和解。
1 T ]9 Q. m% O( @当然,法律手段不是枉法,而是让判决更加公平公正。而且,也要看对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如果对方就是碰瓷,就是耍流氓,我们也要更要针对性。
) p9 G& m, q. l& p. ]0 ~: b# t: a4,中国政府也须未雨绸缪。
6 b# j1 E: M* S上面讲了企业层面,政府怎么办?
: ?% g" O1 c3 W0 C9 J6 {我觉得,也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枉法的手段,我们肯定不会去做;但针对外国枉法的做法,我们要坚决的斗争。
5 |. b) H4 F' z6 w企业的资源毕竟有限,但政府手里肯定有很多工具。中国这么大的体量和影响力,美国有些人也不得不有所忌惮。
6 u4 F* }+ r1 q( d我们不惹事,肯定也不怕事。来而不往非礼也。
$ |& _0 a) k3 v% @这也提醒我们,中国创新的潜力,美国一些人对中国企业的忌惮。" i3 M2 @/ w& x& v/ P- P2 b9 s# }
可以肯定的,我们越是发展,人家越是忌惮;但人家越是忌惮,我们越是要清醒,要冷静,要苦炼内功,要利用好全球资源全球市场发展自己,提高国际竞争力。
" ?( ?: l' H( Y, l% R5 _# ~这是一场艰巨的斗争,但面对残酷的现实,必须居安思危,要敢于斗争,更要善于斗争!
: a/ D$ e* T+ }8 l风物长宜放眼量,做好最坏的准备,争取最好的结果吧。中国这样,中国企业,也是这样。
9 o4 P/ x+ t* U3 o. [; G来源:牛弹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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