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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村民邓某某(化名)酒后伤人,柳城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 3 年,缓刑 3 年,同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饮酒。6 月 5 日,该案判决生效,柳城法院正式将该禁止令交付执行,并与检察院、司法局、社区及邓某某亲属开展了联合警示教育活动。据悉,此属柳州市首例。该案引起不少人讨论:对于这种禁止令,法院如何监督?如果邓某某在家偷偷喝酒怎么办,谁监督执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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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法院官网截图
8 e1 z% W# S) x. F8 F法院给伤人村民下 " 禁酒令 ",3 年不得喝酒
6 x) k$ N4 W5 n: }据柳城县人民法院官网 6 月 7 日消息,今年 2 月 24 日 23 时左右,被告人邓某某酒后在柳城县凤山镇某 " 电商服务站 " 旁遇到被害人邓乙(化名),两人因琐事发生口角,邓某某捡起路边的一根木棍先后击打邓乙的头部、胸部以及肩膀,造成邓乙受伤。经鉴定,邓乙的损伤构成重伤二级。
* t2 r0 `4 s: K* A柳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签字具结、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有悔罪表现,对其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可依法适用缓刑。但考虑到邓某某系贪杯酒后伤人,应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饮酒。最终,柳城法院作出判决:判处邓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禁止邓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饮酒。7 ^7 c: j* s: j/ C( ]! Y. t% d9 k+ ?
法院表示,邓某某是家庭唯一的壮年劳动力,对其适用缓刑,更有利于从事生产经营,同时能照顾家庭、陪伴孩子健康成长。又因邓某某平时较为老实和善,但有一定的酒瘾,饮酒后对自我情绪和行为的控制力较差,该案是酒后发生,所以在对其适用缓刑的同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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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0 X& w; o' _; `4 y△法官对邓某某宣读判决书。图片来自柳城法院网站
$ S0 J2 _2 K0 `6 L9 p/ c% J0 |如果当事人在家偷偷喝酒,谁来监督?
* ?, {2 e' i- a/ E; b9 c8 v据了解,禁止令是对非监禁刑的一项社会管理创新,是配合管制、缓刑等刑罚制度执行的一项特别措施。是否有必要作出禁止令,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情况,并非所有判处管制、适用缓刑的案件均要作出禁止令。对需要作出禁止令的,禁止令的内容也要符合法律规定,有利于犯罪分子教育改造和重新回归社会,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禁止令对于该犯罪行为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巨大的威慑作用,一旦被告人违反禁止令,就可能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在邓某某一案中,为有效阻断其再犯可能、促进其能够得到教育矫正,确有必要禁止邓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饮酒。
; @! ]/ x9 d' X不过,看到法院发出的这则消息后,很多人担心无人监管,法院这纸禁令可能流于纸面。
4 P7 V6 J2 j# i: Q& h$ ~& o' Z据了解,邓某某的父亲在宣判时就表示,他会监督邓某某执行禁酒令,此外还有一名村干部与邓某某是邻居,也会进行监督。判决后,村委会通过聊天群告知了村民们,所有村民都会对邓某某进行监督。邓某某一旦饮酒、闹事,村民们都可以向派出所报告。邓某某如果违反禁令,其缓刑可能面临撤销。
$ P3 G$ g. v) y( [& P. e苏州 2011 年就曾发出 " 禁酒令 ",全国类似判例很多
1 K. r' O o% z% s( i7 D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江苏苏州早在 2011 年就审理过类似案件,也发出过 " 禁酒令 "。2011 年 4 月 9 日晚,金某酒后与他人到苏州某浴场洗浴,因琐事与男子荣某发生口角,后来金某与荣某打斗,并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将荣某捅伤。同年 8 月,苏州金阊法院审理后认为,金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念其初犯,并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对方谅解,于是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开始起一年内饮酒。据了解,这是当年 5 月 1 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 ( 八 ) 》规定后,苏州市第一张饮酒 " 禁止令 "。当时,法院将 " 禁酒令 " 告知了金某所在的居委会、附近邻居、亲戚朋友等,让大家监督金某。此外,还有社区矫正机构对其进行监督。8 ^5 f% i/ s5 u0 }
另据了解,2014 年,江苏沭阳男子孙诚(化名)因酒后滋事,被沭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他醉酒闹事已多次,经沭阳县检察院建议,法院发出 " 禁酒令 ",要求孙诚五年内滴酒不沾,一旦饮酒,缓刑就变成立即执行的实刑。
+ A& A+ @2 [1 F( `; [1 r: I现代快报记者查询发现,今年 5 月,湖南衡阳南岳区人民法院对一名被告发出禁酒令,法院还表示,按照社区矫正法规定,该禁止令同时送交社区矫正机构、公安局、检察院,由三个部门共同监管;今年 4 月,云南迪庆法院在审理被告人六某危险驾驶一案时,判处被告人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该院听取社区矫正机构的社会调查评估意见后,在依法对被告人六某判处刑罚的同时,对其宣告适用禁止令;去年 1 月,广东佛山高明法院依法审理一起袭警罪刑事案件,被告人罗某某被判处管制二年,并禁止其在管制执行期间酗酒。
+ g0 ]% P* q6 x% [, O6 月 8 日,现代快报记者在裁判文书网上以 " 禁止饮酒 "" 缓刑 " 为关键词查询,显示有 966 个案件结果,不少案件在判处刑罚的同时,也发出 " 禁酒令 "。这说明,在全国范围内,法院判处 " 禁酒令 " 的案例有很多。9 M4 y% R: { w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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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网截图
/ j" n& }+ [9 q B" 禁酒令 " 如何执行到位?
: l; M8 C# }. C' A: S6 L8 v- a+ O( Z4 R8 [发了禁止令,谁来管 " 落地 "?有人担心,执行及监管措施不完善,会让禁止令沦为一纸空文。对此,法律界人士坦言,禁止令的落实需要各部门的配合,靠大家共同监督。
- z; C/ |9 k2 ?0 m0 W4 M% G7 v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表示,法院在判处刑罚的同时,可以禁止被告的一些行为,例如尾随骚扰、喝酒等,法院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禁止。如果被告在缓刑期内违反了禁止令,司法机关一旦掌握证据,可以撤销缓刑,将被告收监。缓刑期间,一般由被告所在地派出所或者社区矫正机构监督执行禁止令。对于法院下达的 " 禁酒令 ",任何人都有权利举报。此外,被告在缓刑期内除了要执行禁止令,也不能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一旦被发现,缓刑也会撤销。, @; W" @: _! U3 A: X* z7 t
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孙志远律师认为,缓刑禁止令是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被告人,在其管制或缓刑期间,采用的一种辅助性的刑罚手段。按照有关规定,缓刑犯需每周到社区矫正部门报到,接受监督,矫正人员如果发现缓刑犯有违法禁止令的行为,可进行批评教育,如情节严重,可通知法院,撤销其缓刑。
* L! g8 n6 B8 S' a7 U2 q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小亮告诉现代快报记者,目前法院发出禁止令已经是比较常见的情况。如何将这些禁止令执行到位,单靠法院显然是不现实的。这需要多部门联动,如派出所、街道和社区矫正部门、检察机关等,对于当事人要定期了解情况,核实有无破坏禁止令的行为。另外,家人、邻居及群众都有权向法院举报,共同监督。
* V1 t' a$ t- ~1 V V, @: m现代快报 + 记者 顾元森 综合极目 新闻
! V; p3 V- A7 d(校对 张红霞 编辑 余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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