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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四川省卫健委官网印发《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一是取消了是否结婚的限制,将生育登记的中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二是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三是简化了生育登记的要求。
- q4 K4 q1 I) F0 y1 w5 a9 z3 E0 [$ k此《办法》引发众多网友热议。有网友对此新规表示支持,认为这体现了不论婚生或非婚生子女,一律平等对待的态度;也有网友表示不理解,认为这下是否“可以不结婚了”。1 c, e9 o# F3 a4 X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对于生育登记松绑,四川省并非首例。: V) u4 P" n# ~- e4 L6 \- ~; ?% Z; w8 o
此前,安徽省卫健委已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拟在办理生育登记时不再受生育子女数量的限制,也不再受结婚登记限制;广东省卫健委2022年5月1日起也在生育登记的主体上做了较大拓展,不论是否结婚,并涵盖了本省居住的省内户籍和外省户籍人口等。. X$ z3 i, @8 G3 V% Z/ l5 {
生育登记制度是什么?取消“是否结婚的限制”意味着什么?释放哪些信号?1月31日,澎湃新闻采访了人口学专家和多次代理单身妈妈权益案件的律师。
) M: V* p6 R5 F- M& F8 Q1 w专家:是积极变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 K& f( ~# j8 B7 x3 k4 ^, [
澎湃新闻注意到,面对所谓“不婚生子”的言论,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家庭处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指出,《办法》并非鼓励不结婚生孩子,而是为了保证“未婚生孕”人群的权益,其进行生育登记后就享有一系列妇幼保健的服务。“生育登记就是一项纯粹的管理生育人口的工作”,涉及伦理、法律的讨论是另外的问题。
4 h7 A5 g" G3 a澎湃新闻刊发评论文章指出,四川这一新规,符合一切为生育服务的大趋势。取消种种限制,去除其中的道德化评价,恰恰是将选择的权利交还给每一个公民,政策层面只需要做好兜底保障,所谓“服务型政府”,也正体现于此。9 w9 L$ n+ c. A9 T. F& W: W
“这是一个好的消息,尤其是对女性来说是非常好的消息。”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北京市律协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荆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认为。
& m1 }- K9 F3 h; h从这一系列的政策可以看出四川省政府正在松绑与限制生育有关的政策,也会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比如,地方会提供生育补贴,以及相关的生育假、产假。“这些都是围绕解决生育率低的问题做出的调整,四川出台该《办法》的目的应该是这样。”张荆说。3 j) r" E8 a# m5 u" r
张荆解释,生育登记又叫做生育登记管理,本质上需满足社会管理的功能。过去,生育服务登记和计划生育相配套的一项制度,那时为了方便管理生育的人口,必须得在合法婚姻关系的范围内才能生育子女。
7 b# D; c/ x8 ?1 p% I& H张荆称,生育服务登记是一项纯粹的管理生育人口的工作设计,他们只对于人口的出生进行登记、统计、管理、分析、报数据,这是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生育服务登记不只是发准生证,还有关于避孕等配套措施,比如可以领取免费的避孕工具,都涵盖在这项生育服务登记中。”: n4 P# F+ f( ?. E. x* R, x
简化生育登记程序意味着什么?张荆举了一个例子,以前,每一个生育过的家庭都会有去当地保健部门办理生育证明的时候,“当时要求提交各种材料,提交不够,就不能办准生证。现在简化后直观的变化是不用提供结婚证那么多的材料就可以办理。”
2 F3 _2 m3 E+ d* M, i张荆认为,这项规定的出台,能够从一定程度上保障单身妈妈在生育中的合法权利,比如对于工薪人群来说,有了生育登记之后可以办理出生证明,此后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和合法的产假。
. g! z6 j& K2 s4 {- D- m( ^中国人口学会副会长、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杨成钢告诉澎湃新闻,《办法》里有两个重点,其一是关于生育登记不以婚姻为前提。
% s+ g( ~: u' |" x E2 \ U杨成钢认为,这是一个很积极的变化,顺应了社会文明的发展趋势。两年前,中央印发《中央中共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其中强调了增强生育政策的包容性。# L, f' z; q! O2 }: Q, E7 y) G
“包容性的内容既包括对生育数量的包容,也包括对非婚生子、非婚生育的一种包容。”杨成钢提到,一方面我国正式的婚姻制度和文化传统、社会习俗都是主张婚内生育的;另一方面,对于非婚生育也要给予包容,不能对非婚生育、特别是对非婚生育的孩子有所歧视。
e* A6 m0 V# N! d1 F: a杨成钢称,生育登记意味着承认孩子的社会权利,比如进行正常的户口登记、升学、就业的权利。“婚生孩子拥有的社会权利,非婚生孩子也都应该拥有。”杨成钢称,从社会文明的变化趋势来看,婚姻制度的存在既要对婚姻有所保护,同时也要对个人权利特别是对孩子的权利给予足够的尊重。不能因为孩子不是婚内所生,就剥夺他在社会上的生存权利。
: V @2 y/ Z$ v3 s“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现在做的改变,是一个积极的改变。”杨成钢表示。; c, Y$ F, {6 j3 s4 T
其二,对于《办法》中提到简化生育登记的要求,特别是其中关于没有必要的合法证件,只凭情况说明和个人承诺就可以进行生育登记的条款,杨成钢对此持保留意见。此举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 y0 N( w6 y6 o3 Q J2 O: S' h/ c
“我们国家目前还客观存在着一些拐卖儿童、拐卖妇女等这些违法犯罪的活动。”杨成钢认为,简化流程应该更多的体现在提高生育登记的效率上,使生育登记的工作流程合理化,而并非简单的简化,更不是指生育登记的工作变得简单粗糙。
0 o: c- L% F( N5 ?: B0 h四川并非个例,其他省市也在尝试松绑" H i& K& u7 M% p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对于生育登记尝试松绑,四川省并非首例。早在2021年6月,《中央中共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印发,决定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其中提出“完善国家生命登记管理制度,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密切监测生育形势和人口变动趋势”。% I% g) v. X6 _2 P- I5 z( m
澎湃新闻注意到,目前全国有广东省、安徽省、陕西省、福建省在各自的生育登记办法中,都放宽了生育登记的要求,并未将是否结婚作为限制性条件。其他省市在生育登记中明确提及需提交夫妻双方结婚证,此外有省份例如河北省在其生育登记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已满法定婚龄但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书面通知其在3个月内办理婚姻登记;逾期未取得婚姻登记证明的,按照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处理。
( m' D N0 Q- D; v, Z2022年,广东省发布的《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生育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就规定:拟生育子女的夫妻,应持双方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办理机构或网上平台填写提交《广东省生育登记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办理机构或网上平台填写提交《广东省生育登记表》。3 t% {& z* R& _/ D' Z1 U
据《安徽商报》报道,2022年8月30日,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在《关于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指出,生育登记对象为:凡生育子女的,均应办理生育登记。登记时所需材料为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簿;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持身份证或户口簿;登记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可以调取电子证照的,免予提交。) ~" I* l ~$ T8 a5 _" T
2022年6月,陕西省卫健委发布《陕西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明确“夫妻生育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六个月之内办理生育登记。其它情形生育子女的,也可予以生育登记”。5 o; E2 [& w& f$ q$ c9 o
2022年4月7日,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做好生育登记工作的通知》, 鼓励结合实际进一步简化生育登记,激发群众生育意愿。该通知所附《福建省生育服务登记表》填报说明指出,对于婚姻状况,未婚生育或婚外生育,应注明男女双方具体婚姻状况(已婚或未婚),未婚生育可不提供结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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