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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美国有人对大疆下黑手了,事情很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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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无人机哪家强?
( I: \( E! M; u3 } 毫无疑问是大疆!+ M4 p5 J% \4 Y
在民用无人机领域,中国走在世界的前列;而大疆,则走在中国和世界的最前列。
+ |" H( c8 Z9 _4 @ 但就是这样的领军企业,美国有人最近下了黑手。# v9 B% e- n; ~. t
还不是我们熟悉的长臂管辖,而是更狡诈的专利手段。
0 M1 ~9 ~% k5 V9 y; U& o 今年4月21日,美国德克萨斯州韦科市联邦陪审团作出裁定,大疆生产的无人机,侵害了美国德事隆(extron Innovations)公司的两项专利,需赔偿2.79亿美元(约合20亿元人民币)。
7 ]0 {1 x C& U; m& C 一把,就是20个亿人民币。
2 _" z5 @8 O! ~4 h4 Q4 | 够狠吧!
4 I; Q' E- F0 W$ p! O( G& p 但这还不是全部,据悉还有几项专利官司在酝酿中,不排除又是同样的套路,同样的结果。
. l* Y# Y& u2 T 德事隆是谁?
7 W, y% N9 Z* ^5 P 做到世界第一的大疆,真剽窃了德事隆的专利了吗?
) B) [! Z3 B9 i- D5 K 事情真没有那么简单。$ [. C! K4 L* [( a6 Q8 J1 y: K
看德事隆自己的材料,这是一家市值 117亿美元的多产业集团公司,旗下33,000 多员工遍布全球,在中国也有不少业务。
" A- c; g( i. }& k4 b+ G 说起来,德事隆1923年在美国以消费纺织品起家,后来通过各种收购,建立了多产业集团企业。1960年,德事隆以3200万美元,收购财务陷入困境贝尔直升机公司(Bell Helicopter),转型成为一个军工企业。. C1 a$ A* a# y/ b
请记住,这是一个多元化跨国企业,但主要产品是军工。
: U/ B3 |* | s 这次诉讼的两项专利,一项是德事隆公司2004年申请,并在2011年被批准的“远程跟踪控制技术”(专利号US8,014,909);另一项是德事隆公司2011年提出申请,并在2015年被批准“飞机自动悬停控制技术”(专利号US9,162,752)。( M3 E( ^ w, D! y6 R2 i
据悉,2019年,德事隆还曾联系大疆,有意将相关专利出售给大疆,但大疆认为,自己早就有了自主研发的技术,而且,两者专利没有相关性,因此自然就没有下文。& Z6 B, O2 t% D# G4 u# V3 ~4 }% ]) P
然后就是官司了。
5 D' V; t/ A' w* q: W5 n 2021年德事隆将大疆告上美国法院,要求大疆支付3.67亿美元(约合25亿元人民币)的赔偿。最终,一番法庭诉讼后,也就有了不久前近20亿人民币的赔偿。
4 \5 z) z. J$ k2 `) L! A2 N 这样的判决,自然大疆强烈喊冤。- ]; M, X" b% u' ?0 N
在一份声明中,大疆明确将继续上诉,“大疆不认同此次陪审团的判断。大疆的产品没有使用德事隆的技术,对方是一家军用直升机公司,而我们是一家民用无人机公司,完全不是一类产品……”
9 y. |# P( G9 b (二)4 G+ J$ J# A; `+ M
我不是相关领域的专家,但看材料,大疆确实很委屈。% N; @ Y/ T3 e
第一,两家公司,技术有着根本性的差别。
0 M, q% D) {9 Y 毕竟,德事隆主要从事军战斗机的设计制造,而后也偏重在军用直升机领域。而大疆是民用无人机领域,领域明显不同。0 i' e6 W" p) y1 K, U7 f
比如悬停技术,大疆和德事隆的技术,路径就不大一样。按照一些专家的看法,德事隆公司的悬停技术,悬停过程中需要飞行员的操作,通过控制机械和液压系统来控制飞机;而大疆无人机的自动悬停功能,只需通过手里的遥控器操作即可实现。
7 e& j. d( C) x+ h: R6 N 作为全球民用无人机的领导者,大疆牢牢掌握着这一领域的核心技术,并在全球拥有超过8,000项专利。
6 R* [. R- D* w, _ 按照一些业内人士的说法,正因为在民用无人机领域,美国没有公司可对大疆发起有威胁的专利诉讼,因而转向军用飞机科技领域寻找机会。德事隆的做法,就是一个例子。
4 s) M' N2 B% e2 D7 y 第二,从时间点看,德事隆专利站不住脚。. Z" e3 Q7 M- v% v1 o
大疆很委屈的一点,就是自己明明技术在前面。0 v; D3 G( H' Y- U; l
比如,“自动悬停控制”,德事隆公司2011年7月14日提出申请,2015年10月19日获得批准。
* t7 x3 C. H& J9 q: J2 G! a 而早在2009年,大疆公司在其XP3.1飞控系统中,就公开使用了德事隆公司声称侵权的悬停控制技术,比德事隆提出专利申请的时间,还早了有两年。* h6 N* o8 E4 X C" D5 z0 k+ Y d5 J
后来申请的专利,要求早使用该技术的公司,赔偿相关损失。显然,这样的专利侵权,在事实上缺乏合理依据。
) \! F6 s- U- _8 e 第三,德事隆的专利,不具备创新性和有效性。
6 T# }" K u! R2 a9 A 更要看到,德事隆申请的两项专利,还并不是两个已用于实践的现成技术,而是两篇出自前贝尔公司工程师之手的科研文章,主要用于学术理论目的。7 e" g2 r9 ^2 j: d, s/ U
这两项技术,在中美两国的学术期刊也经常有讨论。: @7 Y/ c. e6 ]$ O0 Q5 H3 `
也就是说,不管是德事隆还是贝尔,都不曾基于这两项专利基础上,量产过任何消费级的民用无人机。
W0 b: d. E7 m 事实上,从专利角度来看,这两项技术在申请专利之前已经成为现有技术,并不存在任何可专利的内容,专利应是无效的。
+ F4 ?$ i% d% y n 但为什么德事隆还是要发起诉讼?
. \% |" j2 z5 b: k% {! } 原因不得而知,但不容回避的一点,就是一些西方人喜欢用的专利陷阱。1 K) f/ ?6 f( E5 R& N- O: P
即通过恶意申请获取他人技术相关的专利,并以此为基础进行诉讼或索赔的行为,目的是为了阻碍、排除竞争对手,获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或市场优势。
# X/ Y# {+ m8 U1 v# D! | 同时,德事隆还利用了美国国内现在的反华情绪,在大疆身上泼脏水,然后引导陪审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裁决。( ?( @* P0 _& v9 Q$ u
比如,在专利庭审中,德事隆一直强调大疆是一家中国公司,还被美国列入出口管制黑名单等与案件无关的信息,按照一些观察人士的话说,就是希望煽动和利用反华情绪,争取到对自己有利的判决结果。' s A7 W9 I# h% o: q
美国法制评论媒体《法律之上》(ABOVE THE LAW),在一篇文章中就指出:“虽然很难准确知道,这些信息对陪审团产生了多大影响,但一家美国军方批准的著名军用物资供应商,和一家被列入美国政府禁令名单的中国公司,这样的对比,还是会很大程度上影响陪审团在此案中的观点。”( v9 ^3 \% j, M* ^; Y: Z I$ V% R- l
这样的操弄,大疆自然输得心不服口不服!, @) ]. ]2 ?7 `* q3 \; S
还是那句话,你发展强大了,你有了全球影响力,你就成了美国某些人的眼中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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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b: o* j/ e (三)7 Z2 x. Z4 U* I# Y% h
值得警惕的是,这只是美国对大疆下黑手的第一步,不排除德事隆等其他公司,借助其他的所谓专利,继续对大疆下手。8 B) @9 o5 g$ {& S
同时,也不排除其他美国公司,借助这种方式,对中国企业展开恶意狙击。3 F: N X1 @2 X* P; T8 K/ }
如果中国企业服从裁决,那意味着巨额的赔偿,甚至失去相关的市场。如果中国企业不服从裁决,不作出巨额赔偿,那美国可能对中国企业施加更严厉的制裁,乃至全球的“长臂管辖”和绞杀。! ?, O5 [. D2 P3 b% g
坦率地说,大疆输掉了官司,可能也确实大意了,认为美国是法治社会,哪知道还能搞出这样一出?+ B3 ~9 Z5 u5 }; I2 H P0 N! X' e W
怎么办?
. r. k& A9 P4 W5 m4 @0 ~+ F# ^ 完全我的个人看法。- W: _$ u! U* ]4 i
1,上诉,坚决上诉。
+ W$ E( S; N. P2 o2 [+ n# s# N 大疆这次必须打起十二分的精神,聘请更精干的律师,坚决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忍气吞声,只能助长对方的得寸进尺;主动进攻,才能让对方不敢过于嚣张。我们不能完全相信美国法律,但还是必须穷尽自己的所有手段。
, `6 f9 r( e+ q7 k2 A( h' p 2,不能默不作声,也要争取舆论支持。. h9 V7 S2 W$ r
虽然美国的舆论风向,我们也是知道的。但这样明显的证据,美国陪审团视而不见,还是让人震惊。这也提醒我们,不管是大疆,还是华为,还是其他中国企业和机构,必须切实要加强外宣工作,至少要让美国舆论知道,他们蒙受的不白之冤。( l. r7 p, g( ^8 i1 \% b$ z
不指望美国人支持我们,但至少也让全世界看到,美国有些人的两面嘴脸。5 R) n& `( X) t4 p/ @- t
3,采取手段,进行法律博弈。7 f) O! }6 S* w0 c( d0 ?
美国有美国的法院,但中国也有中国的法律。我觉得,如果美国法庭这样枉法,那中国法律就应该站出来伸张正义。
) [! X1 `9 f9 @/ Y" c 华为就干过一件比较漂亮的事情。此前,IDC拟授权给华为的专利许可费,远远高于苹果、三星等公司。当华为不接受时,IDC将华为起诉至美国特拉华州法院,并向美国国际贸委会(ITC)起诉,称华为侵犯其7项标准必要专利,请求对华为启动“337调查”,并禁止华为制造、销售、进口相关产品……
0 n# ]8 m( H$ f: {; ` 华为也没客气,当即将IDC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IDC违背了其承诺的义务,请求法院判令其按照“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原则,确定IDC就其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华为的许可费率或费率范围。
# s: l4 C+ h3 P0 Q) e6 l8 w W 最终,深圳中院裁定,美国IDC公司构成垄断,须赔偿华为公司2000万元。IDC不服,上诉至广东高院。后者于2013年10月作出终审,基本维持了一审的裁决。- s% t7 G" [2 k" s% Z# x
后来,又经过一系列的博弈,华为和IDC最终达成和解。# I" o, | \ w/ a: Y- l8 r
当然,法律手段不是枉法,而是让判决更加公平公正。而且,也要看对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如果对方就是碰瓷,就是耍流氓,我们也要更要针对性。
. } Q: K( ]4 r* ^ 4,中国政府也须未雨绸缪。1 J& d* O a ~( q5 \2 G: ~* M
上面讲了企业层面,政府怎么办?! G* z5 @! {! z+ ^1 i3 u. M& `
我觉得,也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枉法的手段,我们肯定不会去做;但针对外国枉法的做法,我们要坚决的斗争。: l1 h+ F' d4 \. k% k
企业的资源毕竟有限,但政府手里肯定有很多工具。中国这么大的体量和影响力,美国有些人也不得不有所忌惮。2 j0 w; u0 {- O5 O
我们不惹事,肯定也不怕事。来而不往非礼也。. e+ G* [. e# t, W3 v
这也提醒我们,中国创新的潜力,美国一些人对中国企业的忌惮。( t+ W1 z, U% y" U/ ^; Z
可以肯定的,我们越是发展,人家越是忌惮;但人家越是忌惮,我们越是要清醒,要冷静,要苦炼内功,要利用好全球资源全球市场发展自己,提高国际竞争力。: H, @) v3 {/ m0 c
这是一场艰巨的斗争,但面对残酷的现实,必须居安思危,要敢于斗争,更要善于斗争!
7 l k+ {3 \, ?- j. q8 ^ 风物长宜放眼量,做好最坏的准备,争取最好的结果吧。中国这样,中国企业,也是这样。/ P" P) V. C' a! r% c
来源:牛弹琴1 K/ m7 A* ^+ T+ n' V6 O! c9 o
流程编辑:tf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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