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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美国有人对大疆下黑手了,事情很不简单
3 b9 V9 J L* [# L/ x( T; e( F (一)
, ?) [+ t7 ]& Q; F2 K, F! H: R6 n 全球无人机哪家强?1 E" i& ^4 y y3 A0 d3 t" A
毫无疑问是大疆!; s% K& q/ _1 U/ \# u- E5 X0 J
在民用无人机领域,中国走在世界的前列;而大疆,则走在中国和世界的最前列。
% P6 c0 U/ g2 P 但就是这样的领军企业,美国有人最近下了黑手。
) S6 `+ R: n. D: T* S) y6 ^. D 还不是我们熟悉的长臂管辖,而是更狡诈的专利手段。# [4 {- ^6 w# P: Q0 b
今年4月21日,美国德克萨斯州韦科市联邦陪审团作出裁定,大疆生产的无人机,侵害了美国德事隆(extron Innovations)公司的两项专利,需赔偿2.79亿美元(约合20亿元人民币)。& h, }( q3 a6 _1 E- a
一把,就是20个亿人民币。* F) y5 m! O1 x: W w" A
够狠吧!$ V/ V! V# X; ^$ F' }1 `
但这还不是全部,据悉还有几项专利官司在酝酿中,不排除又是同样的套路,同样的结果。4 d( S) n1 q- {( m4 W3 f; ^
德事隆是谁?
: I% j! s# c; w2 ?, f 做到世界第一的大疆,真剽窃了德事隆的专利了吗?
q+ a3 b! ~% A% M3 ~& ]. ] 事情真没有那么简单。: s$ k2 f* Q3 [% I/ Y
看德事隆自己的材料,这是一家市值 117亿美元的多产业集团公司,旗下33,000 多员工遍布全球,在中国也有不少业务。
1 E, @2 p. E' j: @4 m 说起来,德事隆1923年在美国以消费纺织品起家,后来通过各种收购,建立了多产业集团企业。1960年,德事隆以3200万美元,收购财务陷入困境贝尔直升机公司(Bell Helicopter),转型成为一个军工企业。7 y8 e j1 k* L8 p8 s
请记住,这是一个多元化跨国企业,但主要产品是军工。
& H! {" N0 _; s5 z' s j7 ]( Y 这次诉讼的两项专利,一项是德事隆公司2004年申请,并在2011年被批准的“远程跟踪控制技术”(专利号US8,014,909);另一项是德事隆公司2011年提出申请,并在2015年被批准“飞机自动悬停控制技术”(专利号US9,162,752)。
0 |% A7 ]! y# X1 R$ S 据悉,2019年,德事隆还曾联系大疆,有意将相关专利出售给大疆,但大疆认为,自己早就有了自主研发的技术,而且,两者专利没有相关性,因此自然就没有下文。* Z z9 _2 F/ N3 i6 r( @8 \
然后就是官司了。
8 E4 v+ M( ?+ W/ P 2021年德事隆将大疆告上美国法院,要求大疆支付3.67亿美元(约合25亿元人民币)的赔偿。最终,一番法庭诉讼后,也就有了不久前近20亿人民币的赔偿。9 b0 Z' ^; [; u0 c
这样的判决,自然大疆强烈喊冤。
1 @- i6 [) K# s& p& N! M 在一份声明中,大疆明确将继续上诉,“大疆不认同此次陪审团的判断。大疆的产品没有使用德事隆的技术,对方是一家军用直升机公司,而我们是一家民用无人机公司,完全不是一类产品……”4 }# ] O- `1 j. @( }" @/ Q
(二)8 H; y% G- p6 }; E% [" e1 B0 Y
我不是相关领域的专家,但看材料,大疆确实很委屈。
" M% ` @+ \8 t* n! p* n% } 第一,两家公司,技术有着根本性的差别。
6 v6 _2 ^, ]$ T) [2 d- ~ 毕竟,德事隆主要从事军战斗机的设计制造,而后也偏重在军用直升机领域。而大疆是民用无人机领域,领域明显不同。
0 I6 q/ u$ x7 S/ x& d+ F 比如悬停技术,大疆和德事隆的技术,路径就不大一样。按照一些专家的看法,德事隆公司的悬停技术,悬停过程中需要飞行员的操作,通过控制机械和液压系统来控制飞机;而大疆无人机的自动悬停功能,只需通过手里的遥控器操作即可实现。( M- m# k, x; P* `
作为全球民用无人机的领导者,大疆牢牢掌握着这一领域的核心技术,并在全球拥有超过8,000项专利。" U3 q# t& s9 a/ V4 }5 t
按照一些业内人士的说法,正因为在民用无人机领域,美国没有公司可对大疆发起有威胁的专利诉讼,因而转向军用飞机科技领域寻找机会。德事隆的做法,就是一个例子。
# [) x4 s: A, ` 第二,从时间点看,德事隆专利站不住脚。
1 D. j9 T" R5 g+ b/ W4 | 大疆很委屈的一点,就是自己明明技术在前面。
, u; O, i: ~3 x6 ^! O 比如,“自动悬停控制”,德事隆公司2011年7月14日提出申请,2015年10月19日获得批准。
' @, k! a& v! o9 F8 u- ` 而早在2009年,大疆公司在其XP3.1飞控系统中,就公开使用了德事隆公司声称侵权的悬停控制技术,比德事隆提出专利申请的时间,还早了有两年。
# l9 s( B$ @" E: I, v9 I+ ] 后来申请的专利,要求早使用该技术的公司,赔偿相关损失。显然,这样的专利侵权,在事实上缺乏合理依据。
1 [- D9 ]/ ~5 @' E4 B 第三,德事隆的专利,不具备创新性和有效性。! ]0 O; w: ?/ b3 f& c* ?( j. M
更要看到,德事隆申请的两项专利,还并不是两个已用于实践的现成技术,而是两篇出自前贝尔公司工程师之手的科研文章,主要用于学术理论目的。5 c5 a7 y# d% i% J
这两项技术,在中美两国的学术期刊也经常有讨论。" a! Y+ M4 c U1 H: [, h% K$ o* a* c
也就是说,不管是德事隆还是贝尔,都不曾基于这两项专利基础上,量产过任何消费级的民用无人机。0 r. J1 {2 R/ u
事实上,从专利角度来看,这两项技术在申请专利之前已经成为现有技术,并不存在任何可专利的内容,专利应是无效的。
7 ~8 t. A7 \/ J, l# _ 但为什么德事隆还是要发起诉讼?3 Z: ?) ?+ E* t5 s
原因不得而知,但不容回避的一点,就是一些西方人喜欢用的专利陷阱。+ Z1 g, d. C& o
即通过恶意申请获取他人技术相关的专利,并以此为基础进行诉讼或索赔的行为,目的是为了阻碍、排除竞争对手,获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或市场优势。 U# ]8 d% D$ B5 r5 T. H- E
同时,德事隆还利用了美国国内现在的反华情绪,在大疆身上泼脏水,然后引导陪审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裁决。
( C8 }( y5 k4 V+ R! a, J, W 比如,在专利庭审中,德事隆一直强调大疆是一家中国公司,还被美国列入出口管制黑名单等与案件无关的信息,按照一些观察人士的话说,就是希望煽动和利用反华情绪,争取到对自己有利的判决结果。' }2 s8 e( |6 |
美国法制评论媒体《法律之上》(ABOVE THE LAW),在一篇文章中就指出:“虽然很难准确知道,这些信息对陪审团产生了多大影响,但一家美国军方批准的著名军用物资供应商,和一家被列入美国政府禁令名单的中国公司,这样的对比,还是会很大程度上影响陪审团在此案中的观点。”
/ c! N4 c' h+ d! {/ N$ } 这样的操弄,大疆自然输得心不服口不服!
, R5 m! K5 T% W4 v/ g 还是那句话,你发展强大了,你有了全球影响力,你就成了美国某些人的眼中钉。5 e; c* G9 t$ P$ ]9 a-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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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q6 H7 g0 z {
值得警惕的是,这只是美国对大疆下黑手的第一步,不排除德事隆等其他公司,借助其他的所谓专利,继续对大疆下手。0 O; l. e3 |0 X" W: u. o$ m2 H
同时,也不排除其他美国公司,借助这种方式,对中国企业展开恶意狙击。
/ i4 P; R; @: D 如果中国企业服从裁决,那意味着巨额的赔偿,甚至失去相关的市场。如果中国企业不服从裁决,不作出巨额赔偿,那美国可能对中国企业施加更严厉的制裁,乃至全球的“长臂管辖”和绞杀。
- r" T. }0 s7 B2 O; V* m 坦率地说,大疆输掉了官司,可能也确实大意了,认为美国是法治社会,哪知道还能搞出这样一出?, L2 n- I3 o2 v" a2 a2 |9 h, T
怎么办?
6 x* Z3 n+ T0 ]9 E R2 g) N 完全我的个人看法。! l9 h v7 { B- L, D% ?8 S
1,上诉,坚决上诉。, R0 K+ A) }4 v G0 R" W( e
大疆这次必须打起十二分的精神,聘请更精干的律师,坚决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忍气吞声,只能助长对方的得寸进尺;主动进攻,才能让对方不敢过于嚣张。我们不能完全相信美国法律,但还是必须穷尽自己的所有手段。4 C- D" G7 j9 `0 Q, Y
2,不能默不作声,也要争取舆论支持。6 M% q! N5 q5 R9 ?% l1 R( T3 P
虽然美国的舆论风向,我们也是知道的。但这样明显的证据,美国陪审团视而不见,还是让人震惊。这也提醒我们,不管是大疆,还是华为,还是其他中国企业和机构,必须切实要加强外宣工作,至少要让美国舆论知道,他们蒙受的不白之冤。2 o9 U# u7 ?+ u0 j) Z
不指望美国人支持我们,但至少也让全世界看到,美国有些人的两面嘴脸。8 c/ Z9 {' Q1 s+ y
3,采取手段,进行法律博弈。$ L3 @' V4 A; p9 ^0 e2 G: G7 n! ~* ^
美国有美国的法院,但中国也有中国的法律。我觉得,如果美国法庭这样枉法,那中国法律就应该站出来伸张正义。. L5 M% H' I6 w
华为就干过一件比较漂亮的事情。此前,IDC拟授权给华为的专利许可费,远远高于苹果、三星等公司。当华为不接受时,IDC将华为起诉至美国特拉华州法院,并向美国国际贸委会(ITC)起诉,称华为侵犯其7项标准必要专利,请求对华为启动“337调查”,并禁止华为制造、销售、进口相关产品……* v' o' T7 {' r+ s1 [( H
华为也没客气,当即将IDC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IDC违背了其承诺的义务,请求法院判令其按照“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原则,确定IDC就其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华为的许可费率或费率范围。$ c% @) ?" w0 U) r: X6 J0 G2 C) p$ s; a
最终,深圳中院裁定,美国IDC公司构成垄断,须赔偿华为公司2000万元。IDC不服,上诉至广东高院。后者于2013年10月作出终审,基本维持了一审的裁决。, P2 o; R/ q3 A, d% G- q. a# {
后来,又经过一系列的博弈,华为和IDC最终达成和解。
3 D( O0 [* ?% i2 J8 | 当然,法律手段不是枉法,而是让判决更加公平公正。而且,也要看对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如果对方就是碰瓷,就是耍流氓,我们也要更要针对性。
( C) ? }% t! k, T 4,中国政府也须未雨绸缪。
4 I& [1 J3 h8 d) J% j 上面讲了企业层面,政府怎么办?
0 S9 E0 @& O# t2 B; A: _4 E 我觉得,也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枉法的手段,我们肯定不会去做;但针对外国枉法的做法,我们要坚决的斗争。 N% e5 L; s$ U5 Z
企业的资源毕竟有限,但政府手里肯定有很多工具。中国这么大的体量和影响力,美国有些人也不得不有所忌惮。
8 _; _0 G# K: w% r1 a7 ^ 我们不惹事,肯定也不怕事。来而不往非礼也。
' e$ x: w! T4 | P5 K 这也提醒我们,中国创新的潜力,美国一些人对中国企业的忌惮。 s5 C1 ^; r5 r' r& X+ ]
可以肯定的,我们越是发展,人家越是忌惮;但人家越是忌惮,我们越是要清醒,要冷静,要苦炼内功,要利用好全球资源全球市场发展自己,提高国际竞争力。/ [+ L$ J! r' B" B7 w9 s0 U3 p A
这是一场艰巨的斗争,但面对残酷的现实,必须居安思危,要敢于斗争,更要善于斗争!
* l8 O' m/ m, ?4 w 风物长宜放眼量,做好最坏的准备,争取最好的结果吧。中国这样,中国企业,也是这样。1 F2 I6 e! l2 x( t9 }
来源:牛弹琴
- M6 l' s7 f+ c4 P8 s 流程编辑:tf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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